官员既要懂官方语言,也要会群众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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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1 19:24

审理词讼,须说官话。若不说官话,则问官虽说得有情有理,百姓终茫然莫解。同治初年,襄阳县丞某,广东人也,奉檄权松滋县事。每逢审问案件,满口乡音,钩辀格磔,原告被告中证约保及书差人等,均不通晓。断结之后,亦不知谁胜谁负。原被之狡黠者讼即负,亦自以为胜。中证之偏袒者,又各以所袒之人为胜。众人则以意揣度。谓今日某人被责,大约是某人审输而已。招房书办不知本官如何吩谕,无从录写堂判,必赂本官之同乡家丁,始略得其大概。家丁书差,乘机舞弊,以致民怨沸腾,被参革职。此不学官话之过也。

——清·方大湜《平平言》

这里所说的官话,当然不是大话空话官气十足的废话,而是官场上流行的北京一代的语言,有点像今天所说的普通话。一个官员不会说官话,审理案子的时候操一口方言土语,原告被告证人保人都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官司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都弄不清楚。负责法庭记录和撰写判决书的书吏也不知道如何记录撰写,不得不去贿赂官长的老乡家丁,打听官长到底说了什么。在这种传话和猜测中,各种舞弊行为就很难避免了。

由于语言隔阂,当官的不会说官话造成的麻烦,也被余自强所注意到。余自强写了一本官箴书,叫做《治谱》,他提醒说,不会说官话的长官在审案时,不妨当堂写答问语,或亦不甚相远,切不可令门子等解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来怕门丁说谎,二来怕观看的人不体察,以为州县大权旁落,权力尽在这些门丁手中。

官员会官话是如此重要,所以,雍正六年,皇帝曾经谕令,有力之家可从邻省延请懂官话的教师教育子弟,以八年为限,仍然学不会官话的生员、童生,都不许参加科举考试,也停止送生员进入国子监学习。等他们官话过关之后,再参加有关考试或学习。

这事好像只是说说而已,没有什么下文,后来大概也没有当回事。官话不过关的仍然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尤其南方不懂官话的学生大量考中举人进士。举人出身的广东人康有为和梁启超都不会说官话,第一次见光绪皇帝,梁启超说粤语光绪不懂,改说官话后光绪帝更听不懂了。

官员应该会说官话,而且也应该能够理解所任职地方的土语方言,不然很难开展工作。方大湜也提醒说:“审理词讼,须晓土音。若不晓土音,则百姓虽说得有情有理,问官终茫然莫解,下情不能上达。是非曲直,从何剖断,势必令差役传达。愚蠢差役,往往传错;伶俐差役,又不免增减情节。”

但方大湜又说,各地方言很难短期内突击掌握,那怎么办呢?他举例说,明末著名政治家、戏曲理论家,浙江人祁彪佳司理福建莆阳,考虑到福建人方言难懂,他就预先买了两个粗笨婢女,天天听她俩说方言土语,偷偷学习。等到开庭断案的时候,胥吏以为他不懂方言,故意说土话欺骗他,他装作不明白。十天半月后,他就一一收拾他们,拿他们治罪。大家都以为他是神。这做法当然有些欠妥,不足师法。但祁彪佳到新的地方任职时努力学习方言土语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