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香港大公报14日刊登署名陶然的副刊文章《娱乐观众?》,文中讲述香港人喜欢娱乐,有什么热闹的游戏节目,很快便全城激起热潮。
以下是该文:
看电影是娱乐,唱歌跳舞是娱乐,甚至打麻将买六合彩也是娱乐,总之娱乐无所不包,让人开心的,就是娱乐。
香港人喜欢娱乐,喜欢热闹,有什么热闹的游戏节目,很快便全城激起热潮,连公司春茗也不放过,例必有从游戏节目偷来的桥段,照猫画虎一番,务求搞得场面热闹非凡,大家嘻嘻哈哈,就算成功了。当然如果有一奖二奖三奖大红包落袋,那就更好了。电视台大概见猎心喜,不惜拉队远赴东瀛,向某电视台取经,把它搬过来,加以“香港化”,便开始来一段疯狂游戏。既然观众看得绝倒,那就证明节目成功,收视率是唯一标准嘛!广告潮水般涌来,那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谁见了会不兴奋?观众看得开心,老板的口袋猪笼入水,大家happy,双赢局面,何乐而不为?热闹是够热闹的了,但一细看,却吾不欲观之矣。怎么说?
原来有个环节,受罚的女艺员要给人拔鼻毛,或者用橡皮筋弹脸;观众看得直笑到泪水直涌,那些“帮凶”也大呼小叫,场面果然热烈,只可怜女艺员娱乐大众,还得强颜欢笑。难道这就叫娱乐?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真的不明白。他们说,只不过是娱乐罢了,反正女艺员都没意见了,你加把口干吗?
说得也对,但他们注定要给人“玩”,不管愿不愿意,都要承受,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要是问我,我宁愿转台,或者干脆睡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