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境外网络赌博 团伙一审均获刑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5-08 21:30

组织境外网络赌博 团伙一审均获刑

4月11日,白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老挝金三角网络跨境赌博系列案件,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图为赌博网站图片)

基本案情:被告人黄某彬、廖某峰得知陈某强、陈某辉、黄某鹏共同在老挝金三角特区创办的长胜公司是一家开设网络赌博网站、招揽国内赌客参赌牟利的公司,黄某彬、廖某峰分别于2018年4月、2018年2月开始陆续在该公司工作。被告人黄某彬在公司担任主管,负责赌博网站的线下推广,被告人廖某峰负责担任客服,负责与参赌人员对接及赌资变现等工作。被告人李某刚、王某、张某、杨某、陈某彬、陈某冲在明知该公司的“皇冠现金网”系网络赌博网站的情况下,注册为该网络赌博网站的代理,邀约多名赌客参与网络赌博,并按照线上赌客在该“皇冠现金网”负盈利的35%的提成获利。其中:被告人李某刚获利12万余元,王某获利10万余元,张某获利43万余元,杨某获利24万余元,陈某彬获利22万余元,陈某冲获利2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彬、廖某峰明知“皇冠现金网”系赌博网站,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积极参与,被告人李某刚、王某、张某、杨某、陈某彬、陈某冲通过网站代理发展会员和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方式获利,且获利金额及参与人员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赌博一直都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领域。近年来,跨境网络赌博平台通过招募国内人员为其提供线下推广或者提供代理、充当网络赌博代理商的形式不断诱导国内公民参与赌博,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空间,“一赌为快”后将陷入无尽的悔恨,“一夜暴富”的背后都是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陷阱,而以各种方式组织人员参加网络赌博的,面临的终将是冰冷的牢狱之灾。

原标题:《组织境外网络赌博 团伙一审均获刑》